8月8日至9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程俊孝,副主任张华、边中悦、黄彦峰、闫辉,秘书长杨中新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周金桩,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曲国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焉建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议题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程俊孝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关于《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金桩所作的关于全市《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子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的规定》。会议按照立法程序,对《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李建平等检察官职务议案的说明,任免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李建平代理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接受梁晨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