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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8-11-06 11:31 浏览: 10121

  10月30日至31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德杰,副主任程俊孝、张华、边中悦、黄彦峰、闫辉,秘书长杨中新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于海、李艳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曲国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育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国义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议题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俊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艳茹作关于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海作关于“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立恩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赤峰市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