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26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德杰,副主任程俊孝、边中悦、闫辉,秘书长杨中新及委员共 32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辛华东、黄国文、周金桩,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曲国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永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议题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辛华东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全市蒙古语授课毕业生考录和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国文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子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曹熙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欣所作的关于2017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辛华东所作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命副市长职务议案的说明,任命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颁发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聘任书、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