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28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德杰,副主任程俊孝、张华、边中悦、黄彦峰、闫辉,秘书长杨中新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生效友、汪国森、于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白永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永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监狱长、政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议题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中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关于《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海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体育局局长侯东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规划局局长张金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土地用地性质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务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免赤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任免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德杰在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