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 日赤峰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促进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之家是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一种新的组织方式,是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作用而打造的新的载体与平台。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有利于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为代表了解民情、汇集民意、与民分忧、为民办事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服务;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使人大代表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要本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规范有序、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要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为重点,2015年上半年实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的全覆盖。城镇社区的人大代表之家可与社区现有的党代表活动室综合建设为"两代一委工作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人大代表之家建到嘎查、村,逐步健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网络体系。
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要坚持软硬件并重、内容规范、功能健全。整体上应按照"十有"标准要求具体实施:
1、有固定场所:在场所建设上要本着因地制宜、实用、实效的原则,有条件的可以单独建设,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可以与其它组织活动场所综合建设,一室多用。
2、有领导组织:人大代表之家要组建负责组织协调代表活动的领导组织,选好配好负责人和联络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3、有工作人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为人大代表之家配备专、兼职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从事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有保障经费:为确保人大代表之家工作成效,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为人大代表之家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5、有规章制度:人大代表之家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代表述职制度及代表请假等相关制度。制定的各项制度要明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6、有醒目的标识:市、旗县区和苏木乡镇(街道)的人大代表之家名称应统一为:××(地名)人大代表之家或人大代表之家,单独正式挂牌,名称用蒙汉两种文字书写。
7、有办公设施:为人大代表之家配备满足工作和代表活动需要的办公用品和配套设施。
8、有学习资料:配备代表履职必备的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料。
9、有信息公示栏:人大代表之家应做到"三公开":职责和制度公开、代表信息公开、联系方式和开放时间公开,确保人大代表之家规范运行。
10、有活动记录:人大代表之家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有详实的记录并形成完整的文字及影像档案资料。
三、人大代表之家的活动形式
按照就地从便、合理编组的原则,将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纳入各地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活动。直接选举的代表参加原选区所在地的人大代表之家活动,间接选举的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或者工作生产所在地的人大代表之家活动。
各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人大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好内容丰富、形式灵活、讲求实效的代表活动。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可以采取设立代表接待日、组织代表培训、开展视察调研、代表联系选民、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代表述职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一般每月接待选民不低于1次、每年代表集体活动不低于4次。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
(一)在推动中心工作上发挥作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征集群众意见建议,集中群众智慧,组织发动人民群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协助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在履行监督职能上发挥作用。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题,将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广泛收集情况,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将收集到的涉及全局或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列为旗县或乡镇人代会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或决定,同时跟踪督促解决。
(三)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上发挥作用。注重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通过代表议案建议等方式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形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作用。要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耐心作好群众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提高代表素质上发挥作用。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对代表进行学习培训、政策宣传、经验交流,以及开展代表履职评价等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
(六)在普及法律知识上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这个平台和人大工作自身特点优势,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培养人民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五、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建设质量。各级人大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着力解决场所、人员、经费等问题,以保证人大代表之家作用的有效发挥,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质量。
(二)各旗县区人大对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要进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要注重与原有的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建设工作相衔接,对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做好巩固提升工作,避免重复建设。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中,要注意城乡差别、农牧区差别,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结合组建专业化、行业化代表小组和本地生产生活方式,不拘一格地建设有利于代表发挥作用的专业化、行业化人大代表之家,丰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四)上下联动,抓好落实。市和旗县区人大代表工作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坚持上下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实施跟踪督查,强化工作落实。要注重总结推广经验,积极表彰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苏木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评选先进人大代表之家,加强典型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