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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4-03-09 15:57 浏览: 2483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推广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推广机构

  从2009年开始,全市12个旗县区都陆续实施了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截至2012年末,国家共补助资金2400万元;从2011年开始,全市有86个乡镇农技推广站获得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每个乡镇农技推广站国家补助19-25万元建设资金,共补助资金1910万元。目前全市有农技推广机构516个,其中市级17个,县级180个,乡级319个。全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3637个,实有人员3784人,其中拥有专业技术职称332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681人,中级职称1719人,初级职称929人。从2006年至2010年,国家在苏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建设项目投资2439万元,旗县区配套352万元,目前全市共有苏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125个,聘用村级防疫员3021人。

  全市有林业科技推广机构249个,其中,专职推广机构林业工作站151个,兼职推广机构国有林场65个、治沙站7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3个、种苗站13个。林业工作站中市级1个、旗县级12个,苏木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林工站)138个,林业工作站核定编制673个,实有工作人员683人,工作人员中高级职称105人,中级职称316人,中级以下职称176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7%。兼职推广机构编制合计4780个,实有人员合计4815人,其中高级职称199人,中级职称636人,初级职称654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31%。

  全市水利科技推广机构155个,其中市级1个,专业技术人员18人,旗县级12个,专业技术人员61人,乡镇水利(管)站142个,其中设立专职水利站的乡镇苏木有26个,设立包含水利职能的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心)的乡镇苏木有116个。全市各乡镇水利(管)站从事专职水利工作的职工人数430人。

  赤峰市农牧科学研究院是我市综合性农牧业科研单位,自2009年组建以来,共实施科研项目103项,获自治区、赤峰市奖励成果10项,通过国家、自治区审(认)定农作物新品种30个,获国家授权保护品种3个,获得国家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3项。目前,全院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68人,其中研究员41人,副研究员17人,助理研究员72人,研究实习员38人。

  全市林业科研工作单位有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敖汉旗林研所和阿旗林研所3个单位,共有科研人员7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37人。2000年以来,通过与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林科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单位合作,相继开展科研项目60多项,获奖项目41项。

  (二)经营性推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