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赤峰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艾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边中悦、田向存、骆秀燕、张恒、高希华、孟和达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中新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赤峰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的调研方案、关于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定的议案的调研方案、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方案、关于全市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方案、关于听取数字乡村建设工作专项报告的议案的调研方案、关于做好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方案、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工作的意见、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草案)和关于提请审议《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任免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日程(草案)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