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艾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边中悦、田向存、骆秀燕、张恒、高希华、孟和达来,秘书长杨中新出席会议,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讨论稿)》《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按照立法工作程序,提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讨论通过了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项调研的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