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艾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边中悦、骆秀燕、高希华、孟和达来,秘书长杨中新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开展《赤峰小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的方案,《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赤峰市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听取了关于市八届二次人代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