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边中悦主持会议,副主任田向存、骆秀燕、张恒、孟和达来,秘书长杨中新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赤峰市禁止野外用火规定(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执行情况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议题计划、《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草案)》、关于《赤峰市禁止野外用火规定(草案)》有关问题的调研方案、关于召开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和列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