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向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赤峰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努力克服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了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201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491,7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加98,111万元,增长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1,8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6%,比上年增加166,265万元,增长22.3%;上划中央收入466,4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比上年减少67,792万元,下降12.7%;上划自治区收入113,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比上年减少362万元,下降0.3%。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70,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3%,比上年增加213,977万元,增长6.6%。其中:教育支出732,741万元,增长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468万元,增长34.1%;医疗卫生支出248,371万元,增长10.8%;农林水事务支出558,900万元,增长7.8%;住房保障支出129,583万元,增长3%。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50,469万元,比上年增加155,646万元,增长26.2%;政府性基金支出825,12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656万元,增长33.2%。
2013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127,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比上年增加30,118万元,增长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