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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3-10 11:28 浏览: 24437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邹德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等工作,依法履职尽责、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创优争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牢记人大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学习领悟,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面贯彻党委工作部署。坚持党委工作的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重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编制赤峰“十四五”规划纲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11次。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举办了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有效推动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细落实。

  二、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了《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规范了村民义务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明确政府的引导、推动和管理职责,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用法治力量推动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年内,对《赤峰市城镇集中供热条例》等4件拟制定法规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完成了《赤峰市电动车条例》草案初稿,有效完善了我市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向人大代表、旗县区人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制度,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立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畅通了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沟通渠道。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完善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和专项审查工作程序,细化审查标准,强化制度刚性,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始终把政治性、合法性作为审查重点,对《赤峰市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强化对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有效提升了基层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水平。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

  常委会始终牢记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把握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所需,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一是依法促进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了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202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严格执行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听取和审查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2020年赤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二是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开展民生和社会领域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发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等情况报告。开展生态环保监督,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调研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有力推动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三是创新完善监督机制。重新确定了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定期听取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常委会机关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更加紧密。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行情况等4个监督事项,对市政府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着力加强人大跟踪监督,有效打通了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四、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凝聚事业发展合力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双岗”建功,不断汇聚发展合力。一是持续扩大有效参与。扩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试点范围,试点旗县由2个增加到4个,试点苏木乡镇街道由14个增加到32个,累计票决民生实事项目152个。全面动员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投入疫情防控和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向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线上线下广泛动员,有效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二是提高建议办理实效。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开展专项督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市七届三次人代会期间的137件代表建议和闭会期间的1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期办理完成,满意度达到100%。三是强化履职服务保障。更多地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安排代表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34次,邀请代表参与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依法监督等工作242人次。组织上三级人大代表对西拉沐沦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素材征集交流会,切实提升了代表的履职水平。做好代表履职教育培训,聚焦重点、突出专题,全年开展专题培训3次,全市人大代表培训实现了由“全覆盖”向“精细化”转变。

  五、着力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适应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要求,把提升能力本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致力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常委会自身建设及机关建设呈现新气象。一是全面提高政治能力。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依法履职先导,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常委会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举办干部专题研讨班4期。认真落实党委对人大工作的各项要求,常委会及专委会组成人员更加自觉地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始终坚持了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班子成员的履职培训,提升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增强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专委会工作,切实搞好调查研究,锻造“一岗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密切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强化沟通协调,抓好督促落实,保证各项工作顺畅有序,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不断提升。三是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以开展“三会一课”、建设标准化党支部、融合党建等工作为切入点,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纵深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机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尽心尽力做好定点联系帮扶工作,机关服务保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同时,常委会还依法行使了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更好、更完整地发挥了常委会职能。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命24人,免职27人,接受辞职2人,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凝聚着各级人大代表的心血与辛劳,也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旗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质量还不够高,法律法规宣传实施的力度还不够大,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性还不够强,密切联系代表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仍有待提升。今后,我们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改革创新,切实为“十四五”稳步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第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永葆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根本原则,自觉把“接受党的领导、贯彻党的主张”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工作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扎实推动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转化为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成果。三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第二,充分发挥人大立法职能,持续提升人大立法质量和效率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思想,围绕落实“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坚持立法先行、依法善治,着力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一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出台《赤峰市城镇集中供热条例》,强化《赤峰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的立法水平。二是改进立法方式方法,强化项目论证和立法培训,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精细化水平。积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协商、审慎决策,确保所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三是充分发挥人大对建设法治、维护法治、践行法治的保障作用,推动立法工作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机贯通、高度融合,确保各项地方性法规真正务实、简便、管用。

  第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工作精准有效

  立足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和推动宪法法律的实施,用足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努力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项计划、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确保做到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围绕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有效监察、公正司法,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法治赤峰”建设、执行案件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等监督重点,既严格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监督,又寓监督于规范、监督于支持,努力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着力优化人大监督方式,找准年度监督工作着力点,选准人大监督工作议题,创新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式,通过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意见、专项审查、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不断增强依法监督、跟踪监督的实效,确保人大监督更实际、更精准、更有效。

  第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质量,持续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发挥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强化代表培训,认真开展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尤其要加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培训,教育引导代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履职评价和退出机制,统筹安排好代表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有序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依法监督等工作,着力推进各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三是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拓展和完善网络履职平台建设,组织代表高质量提出建议,督促承办部门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持续提升议案和建议办理的效率和水平。四是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推动旗县区层面全部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促进苏木乡镇街道层面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规模,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

  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办事。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情况,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及时掌握各地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确保换届工作方向不偏。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全区第十一届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调整设区的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步骤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如期完成。三是认真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严守换届选举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全力做好市第八届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指导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确保换届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第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本领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想问题、干实事,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充分发挥赤峰人大工作研究会的“智库”作用,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不断推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基层减负不松劲,确保使人大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富实效。

  各位代表!初心迸发力量,使命催人奋进。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人大工作大有可为、必有所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赤峰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