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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常委会:提升服务代表水平 增强代表履职活力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4-21 11:54 浏览: 3468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研究课题,新一届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积极探索提升服务代表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人大代表要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更要有代表人民、服务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本领。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代表小组活动、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紧紧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把学习培训融入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活动全过程。市八届人大换届后,有2/3是新代表,新代表新气象,但新代表普遍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了解不够,对如何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缺少工作经验;部分连任的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也需要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并纳入常委会每年工作计划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总结培训经验,提升培训效果,去年分三期组织了全覆盖的代表履职培训,代表们普遍反映收获很大,代表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得到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履职能力”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3名知名专家学者分别就新时代人大代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更好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人大监督的定位和原则、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若干做法及如何依法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认真行使地方人大各项职权等专题进行了系统讲授。此次讲座覆盖面广、讲课层次高、内容丰富,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这次专题讲座培训的基础上,将再组织两期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人大代表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力争培训有特色、增强吸引力,让代表愿意来,有收获。通过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和视察、检查等代表活动,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和能力。

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

  为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分8个部分30项具体内容,对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和意见要求,为今后开展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遵循。出台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工作方案》,改革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方式。制定了《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组建和完善了市八届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便于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完善代表履职评价积分制度,修订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围绕参加人代会、提交代表建议、参加闭会期间各类活动、联系选民、遵纪守法等方面,采用积分方式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和评价。出台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退出办法(试行)》,除法律和中央文件规定的终止代表资格和责令辞去代表职务的情形外,重点是与代表履职评价结果深度绑定,对个别代表当选后,履职积极性不高,没有履职能力,年度履职评价为不称职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以上制度的出台和实施,调动和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闭会期间活动更加丰富,审议发言更加踊跃,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数量、质量都大幅提高。

拓宽代表知情履职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链、关键一环。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一是建立代表工作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将全市各地人大代表聚集到一起,根据各位代表行业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交流活动,分享工作经验体会,开拓工作思路。为代表推送市人大公众号,便于各位代表及时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经常性地在群里转发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市人大有关工作的文章链接,使代表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互相学习取经,借鉴交流,对自身权利和义务、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树立履职信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充分发挥代表建言献策作用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设立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在年中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在此之前,代表参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主要包括: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为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依靠代表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更多地与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推动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定更好地汇聚民心民智,体现民情民意,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