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在司法公信监督方面,需要探索新的路径,采取新的举措,紧跟人民群众的诉求,结合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发展需要,依法开展刚性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
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紧盯司法公信,紧扣四个环节的监督,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以案件执行工作为抓手,步步推进、全程监督、抓实成效,完成“结果性监督”到“过程性监督”的重要转变。
调研环节—党组抓部署开展调研。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书记抓部署促落实,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助推全旗诚信建设工程,就司法公信建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执行问题,根据《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助力全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监督工作。2024年10月25日,党组书记、主任带队到旗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旗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案件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会上还围绕诚信建设,从健全案件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从严控制中止和终结案件、提高案件执行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不断完善和落实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深入探讨和交流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案件执行监督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评查环节—随机抽取案件作评查。案件执行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为了对执行案件进行有效监督,旗人大常委会委托旗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10件,采取“一案一表”形式,通过评查卷宗、回访当事人、提出书面问题承办法官回复等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梳理案件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评查报告。
审议环节—常委会审议法院报告。旗人大常委会在完成调研后,于2024年12月31日在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并结合案件评查报告中提出的文书制作、法定程序、送达程序、执行案款凭据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审议意见。
督办环节—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法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成对案件执行情况跟踪督查的“闭环”,确保监督落实到位。旗人大常委会诚信建设工程检查组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重点督促落实,不仅突出监督的随机性和灵活性,更加注重监督的“后半篇”不松劲、不懈怠。
“调研、评查、审议、督办”四个环节形成有效的监督链,切实可行推动司法公信力,将人大监督落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关键点上,实践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