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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7-12-20 17:07 浏览: 21059

  赤峰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在赤峰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赤峰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通过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赤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赤峰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