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编制好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立法计划,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提出的立法项目应当符合上述事项范围,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名称、立法的依据、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法律对策等,于2016年10月31日前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电话: 8820221传真:8820221
电子邮箱:cfrd0476@163.com邮编:024000
通信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座523室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