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驻赤的自治区人大代表: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23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草案;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其他。
请各位代表做好出席会议准备,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