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艾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边中悦、田向存、骆秀燕、张恒、高希华、孟和达来,秘书长杨中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牧、赵志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睢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建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雪梅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人事任免事项。
孙艾芳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