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睢利主持会议,副主任田向存、张恒、高希华、孟和达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0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守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建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雪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畜禽定点屠宰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准备事项、接受辞职事项;补选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部分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