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华,副主任边中悦、田向存、骆秀燕、张恒,秘书长杨中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边中悦主持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生效友、李靖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跃杰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赤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赤峰市城镇供热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评议了自治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张恒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生效友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王磊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议案的说明;韩跃杰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法官职务议案的说明;李建平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检察官职务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批准免职检察官职务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1年赤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赤峰市城镇供热条例(草案表决稿)》和关于修改《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