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华,副主任边中悦、黄彦峰、田向存、张恒,秘书长杨中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计34人出席会议。黄彦峰主持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生效友、胡庆锋、汪国森、李志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洪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包英兰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20年赤峰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7401号、740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