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德华,副主任程俊孝、边中悦、黄彦峰、田向存,秘书长杨中新及委员共 32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李艳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洪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曲国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田向存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汪国森所作的《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李艳茹所作的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立恩所作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张彪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