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8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德华,副主任程俊孝、张华、边中悦、黄彦峰、田向存、骆秀燕,秘书长杨中新及委员共 33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生效友,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彪,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庆锋,副市长汪国森、陈占英、李志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洪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平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议题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副市长李志刚所作的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副市长陈占英所作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郭玉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0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子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0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生效友所作的2020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批准2020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按照立法程序,对《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俊孝所作的关于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市委常委、副市长生效友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说明,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