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领导对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指示、讲话、批示精神和纪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讲话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赤峰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七、听取和审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
九、审议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