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德杰主持会议,副主任程俊孝、边中悦、黄彦峰、闫辉,秘书长杨中新出席会议。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金湖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讨论,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决定将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会议讨论了关于调整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土地用地性质审查结果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讨论,决定将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讨论了2017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调研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调研方案,蒙古语授课毕业生考录和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方案,会议同意了这三个方案。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顾问人选,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顾问工作规定,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
会议还讨论了任免案。
会议拟订了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日程(草案)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