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睢利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检察院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全市畜禽定点屠宰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执法检查的方案,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方案,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项目代表视察评议的工作方案,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方案,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意见,关于全市农村牧区“低保”情况的调研方案,《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草案)》和《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讨论稿)》,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日程。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和列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