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报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按照赤峰人大工作研究会课题研究的相关通知,我们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上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做法
全市县级选区1264个,共选出2385名县级代表;乡级选区3337个,共选出7723名乡级代表。从整体情况看,当选代表的文化素质较高,代表结构符合有关要求,整个选举过程符合选举法有关规定,本次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最重要的保证。自治区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各旗县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指导和督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换届选举的机构设置、时间安排到组织实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坚决贯彻执行统一部署,使换届选举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强,必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取得成功。为此,除了召开各层面各类会议宣传换届选举精神、要求和做法外,还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安排部署,使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选举。依照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严格落实换届纪律各项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加强重视,做好充分准备,组织严密,指导有力,严把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公告候选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选举等各方面工作,使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依规。
(四)强化检查指导,确保换届顺利。市各旗县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调有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的干部,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对一”全程指导督查。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详细的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工作职责、督查内容、标准要求等内容。按换届选举时间节点督查,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选民登记难度大。县乡直接选举,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过程中较为复杂的一环,稍一疏忽就会出现错登、漏登、重登现象。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转移速度不断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暂住与常住选民资格难以界定,重登、错登、漏登现象时有发生。选民登记困难给组织投票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流动人口的选举权难以保证。
(二)选出高素质代表难。 按照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原则,由于农村地区大部分青壮年都已经外出务工经商,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和“空心化”的现状,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成了参与换届选举的主要力量和对象,他们的整体文化素质、思想观念均不如外出务工人员。加之代表结构比例和对初步候选人联合审查等方方面面的要求,素质好、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人选可能当不上代表,客观上给选出高素质代表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选民积极性不高。一方面部分选民对选举程序认识不到位,参选意识不强、对选举工作关心不够、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宣传力度和影响力还不够,方式方法不多,缺乏针对性对候选人的情况不十分了解,降低了选民的参选积极性。
(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部分被选人大代表主观意识上对参政议政督政的热情不够浓厚,不开展调查研究,不下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不能够更好的为人民群众代言,成为“哑巴”代表;还有的因受自身客观条件、知识水平、社会经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制约,履职效果不明显,作用发挥不够好。
(五)组织考察任务重。按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地方党委负责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公安、税务等15个部门对代表候选人政治素质、履职能力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由于整个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时间较紧,对县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乡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时间紧、任务重。
(六)优化结构要求高。影响和制约代表素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代表结构比例的影响,使一些有较好履职能力的候选人在民主协商中让路,把素质一般的推选为代表,从而影响代表整体素质。二是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要求很难达到,能力素质符合人大代表要求的妇女很少。三是非党代表越来越难选。当前各行各业先进人士加入党组织的日益增多,致使当选的人大代表里非党比例逐渐变小。四是企业负责人当代表的积极性高,要将企业负责人在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所占比例进行控制,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
(七)组织选举难度大。一是召集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大会难。从选民登记情况和以往历届选民参加直选的情况看,选民主动进行登记的意识还不够强,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在投票选举时可能出现不主动去投票站选举,达不到法定过半数选民参选要求,导致选举不成功的情况。二是以往换届选举实践中,基层选举单位使用流动票箱现象较为普遍,一般在行政村召开选举大会,其余自然村都是依靠流动票箱进行选举。新的《选举实施细则》对流动票箱的使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应当登记造册,并由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给基层使用流动票箱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同时,流动票箱投票数较多,选举分散,增加了选举工作量。三是依法选举难度增加。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逐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竞选激烈,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参选问题。四是《选举法》修订后,对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保证外出务工人员参选工作及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素质和代表结构、投票选举代表等都有了新的要求,给选举工作增加了难度。
(八)换届选举任务重。同步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普遍面临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一方面,县级人大常委会不仅要负责组织本级人大的换届工作,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指导乡级人大的换届工作,乡级人大不仅要承担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务,还要负责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因此县乡及人大所承担的工作量非常大,增加了工作强度和难度。
三、建议
(一)合理划分选区,准确进行选民登记。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的两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按照依法、科学、便民的原则进行。采取大选区套小选区的方法,保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同日”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必须有利于选举、兼顾平衡。严格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一是建议统一开发人大选举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既能确保选民登记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又能有效提高选民登记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积极与外出流动人口进行联系对接,避免重登漏登现象。三是针对流动人口委托投票的情况,在以往传真、信函委托外,采用邮件、微信、QQ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委托投票的便捷度。
(二)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严把代表“入口关”是确保代表素质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对代表候选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履职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切实把愿履职、会履职、能履职和影响力大的代表推荐上来。二是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代表候选人提名阶段的工作,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对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妥善做好工作,不能因为结构比例而降低标准。要注重老中青代表搭配,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保留一定比例的代表连任,发挥承前启后的作用。三是加强考察审查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四是继续优化代表结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代表结构,规范代表候选人职业分类,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确保代表候选人身份认定准确,确保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要切实把能够代表群体利益、与时俱进和创新能力强的代表推荐出来,从根本上消除代表性不强、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提高。认真核实、严格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
(三)加强换届选举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村村通,全面发挥线下宣传优势,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群、公众号、信息推送等媒体优势,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杜绝“投不投票无关紧要”“只不过是走走形式”等不正确的想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感受到换届选举的浓烈氛围,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认真的参加选举活动,从而提高选民登记率和参选率。
(四)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坚持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以采取外出学习、聘请专家辅导、专题讲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诸如“如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各项报告”、“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怎样撰写议案建议”等内容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明确责任和义务,增强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五)严肃换届选举纪律风气。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让选民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抵制选举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二是制定出台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明换届选举纪律作风。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作用,对换届选举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对严重破坏选举的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六)候选人公示方式问题。拓展和丰富公示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加代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坚持主要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实施公开。建议运用纸质和电子媒介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如,在所在选区张贴候选人公告、在微信客户端、嘎查村和小区微信群、QQ群等网上平台公示,便于选民了解和监督候选人情况。如果选民提出候选人存在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的问题,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该代表候选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选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