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在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赤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风险,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2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8,416万元,增长7.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4,4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3%,比上年增加126,447万元,增长3.6%。其中:教育支出718,435万元,下降2.1%;科技支出17,614万元,增长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928万元,增长2.5%;医疗卫生支出310,396万元,增长2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1,281万元,增长7.8%;农林水事务支出633,382万元,增长13%;交通运输支出187,244万元,增长26.6%;住房保障支出133,666万元,增长2.8%。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65,8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8%,比上年减少84,598万元,下降11.3%;政府性基金支出695,8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4%,比上年减少129,571万元,下降16%。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2%,比上年增加34,770万元,增长28.7%。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加,主要原因是市本级房地产建筑开发企业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增收;增值税大幅增长主要是与上年统计口径不一致,上年改征增值税没有纳入增值税统计范围;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降主要是受国家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影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是市经信委上缴的国有资本股利股息一次性收入2831万元。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0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2%,比上年增加44,436万元,增长8.1%。其中,教育支出80,996万元,增长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15万元,下降15.3%,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后,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上级财政不再下达到盟市;医疗卫生支出129,867万元,增长19.2%,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增加15,5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47万元,下降53.4%,主要是自治区专项比上年减少以及旗县上报排污项目较晚市本级安排的排污费没有下达;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4,834万元,增长57.9%,主要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增加14,7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526万元,增长58.5%,主要是新建公路投入增加10,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04万元,增长30.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增加2045万元。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6,2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3%,比上年减少145,817万元,下降49.9%;政府性基金支出113,3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5%,比上年减少59,917万元,下降34.6%。政府性基金收支双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支出均大幅减少。
(三)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精准调控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促进经济发展成效更加明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累计筹集“十三运”体育场馆建设资金7.8亿元,保障运动会顺利举行。筹措市级配套资金3.3亿元,认真实施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拨付资金10亿元,加强公路、机场、城市公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重点区域造林绿化资金11.3亿元,完成绿化面积24.2万亩,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0.5亿元,支持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注重经济发展质量,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和新兴产业,拨付资金6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通过实施助保金贷款、电价补贴等措施,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生产成本高等问题,维持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加大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力度,筹集资金1.1亿元,积极打造我市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拨付资金3.5亿元,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惠农惠牧政策,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投资7.2亿元,继续做好“节水增粮行动”和农业综合开发,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2万亩。拨付资金8500万元,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5万亩。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3.2亿元,种植业承保面积达到1297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8%。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13亿元。拨付担保资金1亿元,撬动银行贷款10亿元,开展“杠杆式”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拨付资金3.2亿元,开展“三到村三到户”帮扶工程,专项扶持贫困嘎查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投资4.6亿元,实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1397个。投入资金7000万元,在33个嘎查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坚持财政投入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保障支出2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新城区锡伯河幼儿园建设,扶持365所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市本级筹集资金28.6万元,实行蒙古语授课幼儿免费教育。拨付校舍维修改造资金8688万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入学资助政策,为每个低保家庭大学生每年发放1万元就学补助,全市3187名学生受益。改善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22.5亿元,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医保、养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拨付资金2100万元,推进351个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拨付资金3084万元,面向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提供基层公益性岗位1702个。拨付资金2.5亿元,继续为全市低收入农牧户发放冬季取暖用煤补贴。促进城乡安居工程建设。拨付资金10.8亿元,建成保障性住房1.2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万户。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三年搬入新居”的要求,争取银行贷款和上级专项资金32.1亿元,全力支持铁南棚户区改造。
――财政各项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完善支出定额标准,早编细编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市和旗县区全部公开地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出台《赤峰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印发《2014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设施农业等5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在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逐步将苏木乡镇纳入改革范围。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公务卡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一体化管理,全市办理个人公务卡2.4万张,消费金额6657万元。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上线运行企业达到3.9万户,累计缴税92亿元。选取市本级和喀喇沁旗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赤峰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完成全市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市和旗县区政府债务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率88.2%,低于警戒线11.8个百分点。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充实评审力量,公开招标6家中介机构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协作单位。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经评审的项目不予拨款。市本级评审项目274项,评审资金18.8亿元,审减7.7亿元。创新政府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首次实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取暖用煤的批量集中采购,节约资金232万元。
――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在资金分配上,做到部门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在资金拨付上,坚持无预算不拨款,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赤峰市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225户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查处违规资金3110万元。对医药生产、流通等76户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资金6692万元。充实财政监督力量,组建财政监督检查中心,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和专项资金检查。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修订市本级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市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分别下降26.6%和24.1%。认真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全市共废止税收等优惠政策文件15件,宣布失效文件34件,进一步规范财税秩序。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受经济下行、国家减税减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难度逐渐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刚性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旗县财力薄弱,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市委六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政府编制了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了全市预算草案。下面,根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报告审查的内容,重点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根据全市经济增长预期以及目前掌握的政策性调整因素,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8,800万元,比上年增加58,542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88,415万元,比上年增加5280万元,增长0.7%;非税收入安排250,385万元,比上年增加53,317万元,增长27%。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以及目前自治区已经明确地对我市补助数额,2015年全市总财力安排2,889,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8,800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53,8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2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8,395万元,调入资金75,051万元。与收入相对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89,337万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6,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安排62,400万元,比上年减少23,406万元,下降27.3%;非税收入安排93,700万元,比上年增加23,406万元,增长33.3%。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及收入划分,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784,069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00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3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34万元,按现行体制旗县区上解市级收入242,9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6,330万元。扣除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专项性质部分、上年结转、专项转移支付,2015年市本级可用财力427,7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909万元,增长8%。
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784,069万元。支出预算编制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市里确定的重点支出。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分别编制,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
按经济分类划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64,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473万元,债务利息支出357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3,4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0,280万元。
结合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重点对按功能分类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78万元,下降5.9%。主要用于人才开发、培训和引进投入,新闻宣传,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民族、宗教工作。
――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41,2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64万元,增长14.6%。重点保障落实公检法司基层单位办案业务费、执法装备购置费,反恐、应急维稳等各种专项行动。
――教育支出94,82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资助政策,支持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74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9万元,增长14.8%。主要用于承办中国北方农业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科技进步特殊贡献奖励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2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73万元,下降15.4%。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农村牧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及蒙语卫视节目制作、举办红山文化节、体育中心运转、足球基地建设、解决文博大厦尾欠工程款。同比下降的主要因素是2015年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4,6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7,361万元,增长48.4%。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十个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0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286万元,增长149.4%。继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配套,增加优抚对象、大学生、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市级补助经费。本大类支出增长较高的主要因素是,自治区提前下达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要求列入当年预算,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医疗卫生支出。
――节能环保、国土海洋气象、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256万元,与上年持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大对大气、土壤、水源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通过设立引导基金、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地方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农林水事务支出80,6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91万元,增长24.5%。支持设施农业、蔬菜基地等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实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 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实施“节水增粮”、膜下滴灌、饮水安全等水利建设工程,增加种植业、养殖业及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深入推进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城乡社区等事务支出70,473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西大桥、西站大街跨阴河大桥、友谊大桥建设,截流干管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小新地综合管廊建设、新区建设维护等。
――交通运输支出32,48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32万元,下降6.4%。主要用于航线补贴、民航机场建设等投入。同比下降的原因是取消部分航线补贴,减少了支出。
――其他支出44,9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703万元。主要是通过清理结余结转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预留用于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92,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8万元,增长2.1%。上年结转收入279,50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871,813万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1,9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0,100万元,下降59.5%。上年结转收入138,15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220,05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57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89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631万元,其他收入637万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57万元,其中费用性支出2055万元,支出项目是平煤投资公司退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补差1422万元,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补贴633万元。资本性支出1002万元,支出项目是补充企业国有资本502万元,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车辆购置5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33,585万元。收入来源主要是保险费、财政补贴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63,48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20,9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88,95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支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收支相抵年末预计资金缺口167,954万元,由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统筹,缺口部分由自治区给予补助。
三、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市财政工作要充分发挥好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中的积极作用,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调结构促创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一是推动工业结构调整。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双百亿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非资源型产业、农牧业机械工业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项目实施,助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搞延伸配套加工,促进中小企业集聚集约发展。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三是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非资源型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和筹集资金,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和开发的支持力度,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科技含量。
(二)强基础转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一是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继续做好“节水增粮行动”。努力实现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78万亩“节水增粮行动”任务,扩大优质高效农作物和饲草料基地种植面积。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规划,继续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和中心城市蔬菜产业基地建设,提高现代农牧业建设标准和科技含量,强化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三是加大农牧业科技投入,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农业高产创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力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原产地和主要流通市场渠道抽样检查检测,畜禽屠宰等环节监督检查,以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保基本守底线,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全力保障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自治区70周年大庆重点民生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支出进度,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二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大对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对民办学校引导,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三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2015年人均提高10%,实现十一连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研究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效衔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机制。五是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城市和农村牧区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农牧民平均生活水平,分散供养标准要高于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六是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农牧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七是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继续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和七大贫困片区规划,加大扶贫攻坚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利用1亿元财政资金作为担保,撬动银行加大扶贫贷款投放,有效缓解贫困农牧民贷款难问题。
(四)抓管理促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做好舆情回应的各项预案。研究制定预决算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建立预决算公开考评制度,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四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制定预算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专家学者库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五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按照中央“开明渠、堵暗道”的要求,今后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今后各级政府未经自治区批准不得举借债务。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六是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税法律法规,树立预算法定理念,做到无预算不拨款,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未经批准,一律不再出台对企业实行税收、非税、社会保险费减免及返还等优惠政策。要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汲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