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