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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履职 勇担当――访赤峰市六届、七届人大代表李昕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8-03-02 09:48 浏览: 23724

  每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会场都会活跃着律师的身影,他们客观、中立、专业化程度高、民间性强的职业特点,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李昕就是这样一位律师人大代表,她现任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赤峰市律师协会行政、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担任中国民主促进会赤峰市直属法律支部主委。

  “再次当选市人大代表,我感到十分光荣,同时也深知责任重大,我会一如既往地关注民生、尽心履职,不辜负人大代表的身份,也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 李昕庄严地说。

  “关注国计民生,扶助经济运行,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这是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宗旨,也是李昕恪守的职业信念。从事律师工作的二十几年来,李昕坚持致力于行政、金融保险、民商事、公司等法律的研究与实务操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李昕曾带领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了在赤峰地区尚属首例的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贷款零售业务的贷前资信调查工作,在源头上控制了贷款风险;带领和参与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了赤峰五甲万京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赤峰广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赤峰松鹤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李昕现为赤峰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赤峰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赤峰市知名商标评审认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成员、赤峰监狱社会监督员,多次为政府职能部门讲授《依法行政》《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2011年,李昕以律师代表的身份参加了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并提出修改建议。

  李昕热心于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经常为农民工和社会弱势群体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和代理案件,2012年被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在担任赤峰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期间,李昕被选为赤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赤峰市红山遗址群保护条例》的修改和制订。在六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上,李昕共提出“关于加大对物业管理力度的建议”“关于尽快推行赤峰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等十七项建议,其中“关于建立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建议”“将沿河道路建成自行车公园的建议”等五项建议被作为重点建议,并得到政府的积极回应和落实。

  五年来,李昕把目光投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投向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投向了百姓的安危冷暖,投向了区域经济发展,投向了民主法治进程,用实际行动实践人民所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