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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4-25 15:36 浏览: 24138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指示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7924件,审执结160657件,同比分别上升3.02%和7.4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3248件,审执结12025件,同比分别上升4.83%和6.51%。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55件。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赤峰安全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大力推进平安赤峰建设。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087件,结案4193件,结案率82.43%。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对全区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从严从重从快集中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58件312人,审结47件243人,结案率达到81.03%;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6件157人,审结25件147人,结案率达到96.15%。赤峰市首起涉黑案件康中案一审判决被告人9人,判处康中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全面深入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办结中央督导组移交线索311条;核查办理全市法院排查线索314条;依法移送公安、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线索285条。坚持打财断血,依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追缴、罚没涉黑涉恶财产1317.1万元。

  二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毒品、危险驾驶等案件821件;审结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0件;审结涉金融合同诈骗“套路贷”案件224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53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2件,审结72件。市中院依法承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王立丰、内蒙古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王幂生等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涉厅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按时间结点依法做好特赦工作,共裁定特赦罪犯36人。严格减刑假释程序,2019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727件。对29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

  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通过公正高效审判,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79670件,有力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审结扶贫贷款、资金使用、项目运行中发生的涉农纠纷案件1020件,有力推动全市脱贫进程。会同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0件,坚决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二是服务法治赤峰建设。重点关注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139件,结案1947件,结案率91.0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8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5.98%,同比增加96.92%。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行政司法建议5条,有效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与市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以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为抓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审结破产类案件20件,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审结买卖合同案件7888件,维护了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6件,巩固了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

  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9720件,审结90699件,结案率90.95%。

  一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1296件。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94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审结涉农案件1276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2035件。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最大限度保障贫困人员利益,全市法院司法救助立案142件,救助187人,救助金额达512.7万元。

  二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2019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66730件,结案59170件。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中拘留1546人次,限制高消费53408人次,纳入失信名单6425人次。“3+1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5.6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整体执结率88.67%。扎实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百日推进专项行动,初步确立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立审执协调、点对点查控四项执行长效机制。涉府执行案件立案128件,结案125件,执行到位1.07亿元。涉金融类执行案件立案4378件,结案3899件,执行到位17.25亿元。持续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信用惩戒云平台,购买执行办案“通达海系统”增值服务,实现执行标的物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是健全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强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建成7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100余个监控视频点位。巴林左旗法院建成智能诉讼服务系统,打造出赤峰法院诉讼服务的“左旗样本”。创新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全市法院依托融合党建推进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以“党建链”引领“调解链”,有效减少了涉诉纠纷案件数量。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建立速裁团队12个,参与人员44人,为“数额较小、分歧不大、主体明确”类型案件开通“快车道”,已办理速裁案件10000余件。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统筹推进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新进展。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98%以上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决并签发裁判文书。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涉众涉稳、疑难复杂、类案冲突、违法审判“四类案件”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深入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92602件,占办案总数的57.64%。

  二是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12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统筹推进法官员额管理,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和退出机制。全市法院员额法官数量达到628人,其中市中院员额法官达到87人。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2019年,全市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1022人,达到1666人。

  三是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提质增效年”工作部署,准确研判审判执行态势,制定全年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监控及长期未结案件的督办。完善案件评查常态机制,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法院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2019年,全市法院结案率达到90.30%,同比增长了1个百分点;结收比103.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4.61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二审发回重审率均较上年有所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1.90%。

  四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信息化,市中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上线运行,“新视云”庭审直播平台投入使用。加快推进跨域立案工作进程,全市法院已全部开通跨域立案服务,目前已实现跨域立案36件。翁旗法院启动运行“审务通”移动办公系统,建成全市第一家“微法院”,被最高院选为“全国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2019年,市中院荣获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红山区法院被最高院、人社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市中院法警支队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两名干警被最高院分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左旗样本”被评为2019年度赤峰市十大法治事件,全市法院两名法官被评为2019年度赤峰市十大法治人物。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各项要求,共完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检视查摆问题13个,健全各项管理制度6项。积极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市中院完成市委政法委督办案件33件。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观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三重一大”、“三务”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把干部考核任用关,为74名干警和6个部门单位出具廉洁情况证明,推进队伍管理更严更实。全面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全年共查处违纪案件14起,14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审判人员法律适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完善干警交流锻炼机制,注重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干警、提升素质。加强调查研究,全市法院共有1项业务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4项业务成果荣获自治区级奖项。

  六、依法接受监督,全面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办理由最高院交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案件1件。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6人次。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85399份,公开率达到84.15%;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各类案件2904件,观看量达到78.5万人次。强化司法宣传,通过制作专题片、短视频,与赤峰电视台合作开办《法院在线》栏目等方式,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依然不足;二是司法改革进程相对缓慢,部分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品质化诉讼服务水平还需不断提升;四是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损害了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0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

  二是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五个大市”发展要求,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标准,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力度,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落实便利当事人诉讼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小的司法产品,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力度,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领域矛盾纠纷。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持依法打击“老赖”高压态势,完善公民诚信体系,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法院工作效能。继续强化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各基层法院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广诉调对接,扩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覆盖面,促进简易案件在诉讼前端快速解决。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规范化,推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常态化。推动各项改革成果深度应用,把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提升上,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需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法院队伍不断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迈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紧制度笼子,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