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为编制好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主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提出。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撰写立项建议报告书,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目的和依据,以及立法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拟规范的内容和主要制度设计。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立项建议报告书应当于2018年11月18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的立项建议报告书,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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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