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至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尹国惠、副主任许雅璐带领调研组一行,来我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希华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市司法局、松山区司法局、当铺地满族乡司法所等单位,实地走访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与工作人员座谈交流,全面了解相关单位行政复议工作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17日上午,调研组在市区召开座谈会。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市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市辖区司法局、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政府就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围绕各自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行政复议工作中适用调解和听证的情况、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对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建议发表了意见,调研组就办法(修订草案)的重点内容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调研组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强调,行政复议是防止或者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巩固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成果,全面深入实施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调研组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研究相关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办法(修订草案),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