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海峰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背景和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市委编办,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部分旗县区人大常委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先后围绕条例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就条例中的农牧业生产管理、道路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条款进行了座谈交流。下一步,法工委将认真梳理汇总各方意见,逐条分析研究,充分采纳合理意见,不断完善法规内容,切实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