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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5-04-16 20:22 浏览: 2484

  4月14日至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萨仁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就《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恒、孟和达来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赤峰市和元宝山区交警支队、电动车销售网点等场所,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电动车登记上牌、道路安全管理、市场销售监管等情况。

      4月15日下午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海涛代表市人民政府汇报了相关情况,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立法建议。

  调研组指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规范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举措,赤峰市在全区第一个制定电动车管理条例,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积累的经验和提出的建议具有参考价值。调研组将充分吸纳多方意见,进一步优化条例草案内容,确保法规更具针对性、操作性,为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良好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