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6日至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国文所作的《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37名,出席会议33名,满意28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1票,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的决策部暑,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举措打击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宣传思想发动、着力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平安赤峰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同时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站位认识不够高;二是协调配合不够强;三是线索摸排不够准;四是宣传发动不够深。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迅速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环,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站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高度抓紧抓实此项工作。要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要再学习、再认识、再发动、再提高。要与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和部署、自治区及市工作方案对标、对表,迅速行动、补齐短板,使专项斗争既声势浩大又稳步向纵深发展。
二、要将“专项斗争”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
首先是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党员领导干部涉黑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纪检、监察、巡视、视察的重要内容。其次,对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要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黑办黑。第三,要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要认真核査每笔资金、每个项目的落实情况。坚决打击严重干扰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的黑恶势力及宗族势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检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公检法三机关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责任使命,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强化程序意识,严格司法审判,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一方面要完善“大三长”、“小三长”会商制度,对在办案中出现的认识不统一、看法不一致等问题要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认真研究、统一思想、达成一致、迅速办理。另一方面对涉黑涉恶案件,在办理初期,检法就要依法介入,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为侦查取证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审、快判打下坚实基础。
四、在打伞破网上出真招、见实效
黑恶势力存在的基础就是有“伞”的保护,清除了“伞”,专项斗争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査,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案不移送”的问题要认真核实、逐一销账。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三是对久拖不决、久拖不办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排查。四是要以工作起色不大的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有力治理乱象、堵塞漏洞。五是加快行攻公开的步伐,社绝暗箱操作,让阳光照进每一个行政行为,让权力行使不再任性。让权力行使的内容和程序公开,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六是强化综合治理,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紧紧依靠群众,以抓痛点为切入点,攻难点为关键点,以打伞为抓手,以办铁案为效果,深入持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进一步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宣传既要有氛围,也必须有效果,更需要深入人心。不能满足于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街面上有条幅。要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丰富宣传的内容。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一起上,既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案例,也要宣传我们党除恶务尽的决心。既宣传扫黑除恶的成果,更要宣传建立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让一批新的管理制度上市,让新的管理模式和群众见面。提高农村、牧区、社区群众扫黑除恶的觉悟,营造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让群众感受到平安、和谐、美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请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底前,将关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征求意见。于2020年7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督办单位。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