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至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辛华东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39名,出席会议32名,满意27票,基本满意4票,弃权1票,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赤峰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交警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道路畅通,促进“平安赤峰”、“文明赤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同时指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格局尚未形成;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凸显;《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亟待提升;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交通执法队伍建设需继续加强。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交通管理大格局
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放在安全生产重中之重位置,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电动车违法违规管控、由于标识、信号灯设置不合理造成的拥堵及危化品超载上路的治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落实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交管工作格局。
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动道路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要科学规划城市道路,使之适应百万人口城市发展和机动车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大投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路网改造和建设,加大对城市断头路改造,不断优化道路结构。科学合理施划停车泊位、交通标志标线,配建行人过街天桥,在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附近推广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缓解交通拥堵压力。三是构建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现代的交通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一体化建设,总结推广元宝山区平元一级路“科技示范路工程”的有益经验(信息化设备及手段“全路覆盖、全域联网、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提高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一是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改变传统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效利用各种载体,创新宣传手段。要将违法处罚和交通宣传结合起来,曝光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结合起来,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有所震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公安交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行人进行现场教育工作,争取做到“处理一起,教育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抓好中小学生、农村牧区群众、客货运车辆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
四、加强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逐步完善农村牧区道路基础设施,把农村牧区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补齐危险路段警示标志,在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安装使用监控设备。持续开展农村牧区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综合治理,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两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发挥“两员”在开展路面巡查、纠正、制止和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的作用,在节假日以及赶集日、民俗聚会等活动期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五、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交管队伍
一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改善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条件,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三是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向科技要警力。通过在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处理、车驾管业务中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开拓全新警务模式,缓解公安交管部门警力不足问题。
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底前将关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征求意见,于2019年7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督办单位。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