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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8-11-07 11:42 浏览: 21424

  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海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39名,出席会议36名,满意36票,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赤峰监狱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坚持依法治监、严格履行刑罚执行职责,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大力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持续保持监狱场所安全稳定,为维护赤峰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同时指出,我市《监狱法》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的理念、相关法律的要求、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狱基础设施、执法环境亟待改善;执法理念和创新意识有待提升;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全面执行《监狱法》的协调配合机制亟待完善;《监狱法》的宣传工作有待深入。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监狱法》执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要认真学习宪法,深刻领悟宪法的内蕴和精神实质,始终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把人大监督作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作为推动监狱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改进工作。

  二、强化安全首位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要继续强化安全首位意识,严密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监狱各项安全监管制度,不断深化监狱“物防、技防、人防、联防、犬防”五防一体建设,保持监狱场所安全稳定。加快推动赤峰监狱搬迁工作,加大监狱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对监狱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做到超前防范、有效监控,确保监狱的长治久安。

  三、树立改造为本的核心理念,提高教育改造效果

  一是要把教育改造作为监狱工作主要任务,把对罪犯的改造从劳动改造为主转向以回归社会为导向的教育改造。把更多资源和更多时间用于教育改造,加强思想、文化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为罪犯刑满释放后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强化罪犯心理矫治,将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贯穿改造的全过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改造工作,综合提升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质量。三是要进一步更新细化出监教育的内容,使之更好地适应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的需要。

  四、深化协调配合,增强《监狱法》执行工作合力

  一是由政府牵头,在公、检、法、司、监狱、社区之间建立更加高效的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共同研究、解决《监狱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监狱法》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等方式,切实解决病犯收监难、服刑人员正常死亡处理难和罪犯假释使用率偏低、暂予监外执行难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工作。监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要积极加强监狱与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工作衔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帮助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使其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率。

  五、强化《监狱法》学习宣传,营造《监狱法》贯彻实施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加大对《监狱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监狱法》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不懈地做好《监狱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普法教育为契机,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从各自职能出发,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宣传《监狱法》,为《监狱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将《监狱法》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特别是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的内容。加强对监狱干警的教育和培训,认真领会当前国家对监狱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监狱法》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监狱警察队伍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素质标准,确保广大监狱干警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过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管理监督方式,坚持从严治警、有案必查,严肃民警执法执纪,确保监狱警察队伍正气充盈。二是用足内力、聚合外力,智能助力,通过整合内部警力资源,警力向一线倾斜、政府购买服务招聘辅警、借助科技信息手段等方式缓解警力不足问题。同时要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医学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努力适应新时代需要,为改造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不断完善考核、选拔机制,为干警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坚持政治激励,使其荣誉上有追求;坚持晋升保障,使其事业上有成就;坚持人文关怀,使其工作上有干劲。

  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底前将关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征求意见,于2019年4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督办单位。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