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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稿)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5-09-10 11:46 浏览: 20721

  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赤峰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国森所作的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该报告进行了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0名,出席会议32名,满意29票,基本满意3票,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扶贫开发部门把扶贫开发作为各地区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在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施策、精准使用项目资金、精准落实帮扶人员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紧紧围绕“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发展主导产业,大力开展金融扶贫、社会扶贫、专项扶贫、产业化扶贫等项目,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同时我市也存在贫困人口基数大,脱贫减贫压力大;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差;“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覆盖面小,扶贫资金分配不均衡;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获得扶贫政策支持落实较难,农牧民致贫返贫因素呈现多元化问题比较突出;部分贫困村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不强,发展思路不明确;乡镇苏木扶贫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场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头号的民生工程,把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并把精准扶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作为政府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要把精准扶贫工作放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认真谋划,摆在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上通盘考虑,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扶贫工作。

  二、要注重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要把加强生态修复,以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草牧场建设和新型农牧业示范嘎查村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步伐,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要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千方百计的增加农牧民收入。要打好革命老区牌,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的政治资源优势,争取国家从政策和资金层面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要注重扶贫项目的选择和落地。要因地制宜夯实产业支撑,政府制定详细脱贫规划,发挥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特色产业、自然旅游、农家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比较优势,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带领并调动贫困户创业兴业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的传统思想,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要坚持在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财力上投入,打造一批真正能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就业增收的好项目。

  四、要注重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市、旗县两级财政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逐步增长机制,抓好各方面资金的整合和统筹使用,努力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旗县为单位进行资源整合,政策叠加,使之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农业银行要创新投放贷款方式,加大投放贷款力度,规模和进度,降低贷款门槛,及时将“强农贷、富农贷”发放到位,要拓宽发放贷款的发放渠道,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创新扶贫攻坚工作的思路,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确保各类资金真正落实到位。

  五、要注重扶贫力量的统筹和加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要着力推进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凝聚社会扶贫合力。要继续坚持市旗县区领导包点扶贫,把各地的扶贫工作量化细化到每名包村干部的实际工作中,帮助解决重点贫困村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做好定点对口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光彩事业、京蒙协作扶贫、希望工程、企业联村、巾帼扶贫等社会扶贫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扶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抓扶贫的良好氛围。

  六、要注重扶贫工作队伍建设。要重视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适当增加扶贫部门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充实市扶贫办工作人员。要重点解决好乡镇苏木扶贫工作经费不足和人员缺位问题,要选派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好、群众服务意识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扶贫干部队伍中,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和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请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底前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征求意见,2016年8月底前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扶贫办为办理此审议意见的责任部门,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为督办单位。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8日

  抄报:市委

  抄送:市扶贫办

  赤峰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