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8至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于文涛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0名,出席会议32名,满意26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1票,通过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