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随着松山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日的结束,我市12个旗县区的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从11月11日至11月30日,全市各旗县区按照各自确定的选举日,陆续开展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此次换届选举,全市共划分县级人大代表选区1263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3304个,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612名、乡级人大代表8384名。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和选举法规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到换届选举全过程。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换届选举的各方面各环节。
市委成立了全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科学安排部署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综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及相关部门严把代表政治关、结构关、素质关,建立人选资格联审机制,确保代表的先进性、纯洁性,切实提高代表质量。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换届纪律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
各旗县区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做好换届选举各项组织工作和选民服务工作。认真细致开展选民登记,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地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依法保障选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旗县区围绕阶段重点任务,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致选民的一封信》等形式深入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大力宣传换届选举政策法规,极大地调动了选民的政治热情和参选积极性,营造了换届选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