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18年1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三年来,我严格按照人大代表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用实际行动回报了组织和选民对我的信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自治区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人三年来的代表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履职需要占用一定的个人工作和业余时间,但我都能合理安排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多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我工作之余挤出时间学习《宪法》、《代表法》以及履行代表职责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平时多看上级人大寄送的《中国人大》、《内蒙古人大》、《人民监督》、《方圆》等报刊杂志,了解各级人大工作动态,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议事规则,不断夯实自己的履职基础。先后两次参加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在满洲里和通辽召开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二、按时参会并提出建议,认真行使代表权利
参加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力,是代表最主要的职能和义务之一,也是每位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集中体现。我对此非常重视,每次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认真行使好表决权和选举权。
人大代表要当好党和政府的传声筒,做到上情下达。每一次人代会我都会认真倾听、记录,以便于把会议精神传达到群众中,让广大群众感受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作成绩和各种惠民政策。自治区十三届一次人代会后,在镇人大统一组织的人大代表学习小组活动中,我向参加学习活动的各级代表、镇村干部、部分选民领学了布小林主席的《政府工作报告》,传达了自治区人代会会议精神。平时利用下乡进行农业技术培训的机会,也向身边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议,做到履行代表职责和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做到下情上达。平时积极走访选民,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基层群众的声音带上来。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三年来在自治区人代会期间,我提交了《关于加强基层一线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牲畜粪污和农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扶持发展中草药种植基地的建议》等7个建议;通过调研走访,针对目前村两委会人员少,任务重,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的现状,2018年4月闭会期间,通过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提交了《关于增加村干部配置,提高村干部待遇相关问题的建议》,建议在村一级招录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充实村两委,明确为村两委的正式组成人员,并且就必须稳定工作一定年限以后才能调动,坚决杜绝以前大学生村官不驻村,有村官之名,无村官之实的走读现象。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在“乡编村用”已经开始实施、在依法展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就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三年来,裁列席赤峰市七届二次人代会,正常出席旗级人代会(我网时是克旗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旗人大常委会3次,参加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参加赤峰市人大组织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调研,参加克旗人大组织的全旗矿山、医院、学校安全生产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推广法》执行情况、七五普法落实情况等技法检查4次,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建设、关于设施农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3次,参加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关于黄岗矿业矿价权等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人大代表参观学习活动3次。只要是各级人大组织的需要我参加的活动,我都积极参加,并且按照活动要求展行职责。
四、代表履职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作为一名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我把人大代表展职、本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蔬菜产业和中草药产业是当地的两大主导产业,为了把产业做大做强,我产前提供信息,产中技术指导,产后帮助销售,集信息员、技术员、销售员于一身,全方位一条龙的为农民服务,助力贫困群众实现产业脱贫。组织蔬菜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赴外地参观学习,为实现蔬菜产业提档升级拓思路、开眼界、奠基础。
在自治区十三届一次人代会和克旗十七届一次、二次人代会上,我提出扶持发展中草药产业给予政策性补贴的代表建议。我的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采纳,2018一2020年克旗人民政府出台了将中草药纳入政策补贴的范围,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比非贫困户多补贴100元。
2020年4月,我被克旗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
五、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理论水平、工作能力所限,反映问题涉及面还不广,跟踪反馈还不是很全面和及时,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永远牢记“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宗旨,增强代表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在2020年12月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