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18年1月份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能得到广大选民的信任,让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几年来,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和使命。现对本人自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汇报,请予评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四个意识”,努力做到“两个维护”,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这是每名代表必须坚守的生命线。
作为人大代表,要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才能对民负责,为民谋利。三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人生的主旋律和履职的第一要务。两次参加了人大组织的培训,分别是关于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和民法典相关知识培训,在自己学习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全体党员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的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党员和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又是自治区人大代表,我深知学习没有止境的,否则无法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因此我还将继续努力学习,掌握更多政策,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一)积极参加代表大会,认真行使代表权力,积极进言献策
三年来,我按时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人代会,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代表团讨论时,诚恳提出意见和建议,先后提出《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防止假药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的建议》;《关于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议案》和《关于破除原料垄断、平抑药价的建议》等。同时,在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基础上,向政府及其部门提出建议:建议红山区政府对医药企业发展给予支持,相关建议在赤峰市扶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中得到采纳;建议自治区药监局、赤峰市政府对制药企业“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并得到落实。
(二)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深入到人大代表联络站,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做好人民的代言人。
三年来,我多次以代表身份参加的自治区人大和市人大组织的各种调研、扶贫活动。先后参加了关于文化、教育、宗教信仰、特殊教育、残疾人就业情况、农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或执法检查。积极参加“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深入到宁城县大双庙镇帮助贫困户解决就业、技能培训、子女上学等问题。
通过参加闭会期间活动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名人大代表肩头的责任,同时也更加坚定我当好选民贴心人的信心和决心,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三、立足本职岗位,做谋事干事的人大代表
作为医药企业的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我时刻牢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工作准则,始终坚持重视自我品行修养,严格按照纪律行事。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始终坚持一线调研,经常深入到车间厂房,与一线员工唠家常、话安全。坚守“安全红线”,绝不触碰底线,将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疫情期间,带头捐款、捐物,无偿向医护人员和医院提供口罩、消杀用品。全市所有的雷蒙药房“逆行向前”坚守在工作岗位,为全市人民提供日常必须药品。加班加点生产维生素EC颗粒、84和乙醇消毒剂,为市民提供健康保证,同时向疫情一线单位提供捐赠。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在履职的过程中,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入群众不够,对群众呼声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和整理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沉下身去做认真细致地调查走访。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面对日益加快的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才能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几年来的代表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要当好人大代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积极为民代言,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忠实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决不辜负选民对我的期望,努力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
以上是我的履职报告,由于自己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在2020年12月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