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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优势 积极参与模范自治区建设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5-05-26 11:20 浏览: 656

  《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协同、各族人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全旗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围绕条例实施开展调查研究,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将人大的监督职能发挥到《条例》的贯彻和落实上,确保在克什克腾旗全面落地见效。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成立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旗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该组就《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芝瑞抽水蓄能电站、宇宙地镇三地村、经棚镇红星村、启航创业孵化基地、暖颐阳老年公寓、应昌街道萃英社区等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在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检查组向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氛围不浓厚、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础不坚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载体有待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有待深化等四个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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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落实情况审议意见和报告落实情况报告。报告从四个方面汇报了旗人民政府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几项问题采取的具体举措。例如,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行主题宣讲工作,“线上+线下”集中开展宣教活动300余场次,实现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录制“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我们勇毅前行”系列访谈18期;“民族政策宣传月”期间,指导各地区各单位累计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140余场次;2024年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81.6449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项目4个,年收益金达20.72万元;2025年计划实施民生实事项目10项,投入资金1.2亿元,涉及农牧、水利、教育、交通、养老、城建、电力等7个领域,切实兜牢民生保障网。开展乌兰牧骑研学、民族手作体验等主题活动23场、组织青少年研学152场覆盖2万人次;举办“我们的村晚”“民族团结一家亲元宵团圆会”、古尔邦节、兴畜节等群众性活动120场,参与群众超5万人次;开展民族手工艺等技能培训18期,举办专场招聘会18场,新增就业731人,构建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的就业生态,为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长效保障等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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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落实要具体,尤其在各类规章制度中要有“明文规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条例》要求,旗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审查重中之重,规章制度的所有内容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及时修改或废止。旗人大常委会对已颁布实施的规章进行集中整理,对涉及的规定完成审核。同时,旗人大常委会对近两年规范性文件开展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的前置审核。截至目前,已完成3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

  人大的监督要有刚性,更要有韧性。下一步,旗人大常委会将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督促推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从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听取报告,每一步都将《条例》的实施更加具象化。在党的领导下,《条例》在克什克腾旗逐步落地见效,全面推动全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高效开展,为百姓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