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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4-11 15:41 浏览: 2358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年工作总体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记使命宗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赤峰“五个大市”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常委会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报告了立法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等重点工作,保证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保障了法制统一。健全了立法听证、咨询、论证制度,召开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认真开展立法协商,更好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着力加强了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重点的立法工作,审议了《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这两个条例均已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电动车等3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起草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为《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作了宣传。法规实施效果明显,通过跟踪督查,2019年11月,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常委会牢牢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认真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内容上,围绕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在公开向社会征集监督议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2019年监督议题。加强了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6项专项报告,扎实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把控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报告,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政府进一步做好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的相关工作。

  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建设“法治赤峰”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动,改进调研的组织形式,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抓好调研成果的运用。更好地使用刚性监督方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充分发挥了多种监督方式的叠加效应。在监督效果上,听取了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等12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改进审议意见的处理机制,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工作质量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部门汇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始终把“合法性”作为审查工作重点,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市人民政府《赤峰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向松山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进行了备案审查并予以通过。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权及任免权的行使工作

  常委会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遵循,认真行使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和任免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在实践中探索与时俱进的方式方法,督促市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对法律实施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措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前介入、深入探讨、全程跟进,对调整城市规划、调整预算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坚持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和工作实际,今年共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12人次;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30人次,市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2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法官和检察官24人次,接受辞职6人;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主动为代表履职尽责拓展平台、提供保障。一是有效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主观能动性。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人大专门委员会活动常态化。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开展内容更加丰富的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对应急管理、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有序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培训,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二是通过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措施,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15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结果139件满意、11件基本满意。三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抓、上下联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依法有序开展。举办了赤峰市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学习考察培训班,召开了全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会议。我市有2个旗县、14个苏木乡镇街道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通过预选项目、票决确定等规范性程序,体现了“尊重民意、突出民生、普惠共享、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特点,达到了预期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夯实基础、提供保证。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主动性大大加强,“找差距、抓落实”的责任感不断攀升。二是加强各类专业培训,切实增强和提高人大工作者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听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措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的规定》,机关文风会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四是结合主题教育,对县乡人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出版了《光辉的历程——记赤峰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一书,加强了对“赤峰人大网”和市县乡三级人大信息员的管理,社会各界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渠道更加畅通,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氛围日渐浓厚。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的指导,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监督、执法检查和代表联络等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深化改革、依法治市、脱贫攻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旗县区和苏木乡镇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族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还不够,对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认真加以改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为“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我们要牢固树立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根本原则,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的定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定信念、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自觉承担人大立法新任务,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是我们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遵循。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立法工作“小切口”和“精细化”。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的立法。今年将制定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和电动车条例。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列为立法预备项目,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等4件拟制定法规进行立法调研。二是完善立法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向下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等,从体制机制和程序上保证立法质量。三是改进立法方式方法。加强立法调研,强化项目论证,举办立法培训,推进立法精细化。积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协商、审慎决策,确保每一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简便、管用。

  三、依法实施人大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要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把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定位和规律的认识。实行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有效监察、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实行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市委坚强领导和全市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选择监督议题,抓重点、少而精;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情,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精准有效。今年的监督工作重点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二是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抓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运行。三是围绕做好民生工作,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四是围绕“法治赤峰”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五是依托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不断完善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和专项审查工作程序,细化审查标准,强化制度刚性,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六是要特别注重法定的、习惯的、传统的基本程序到位之后的监督延伸,走实叫真每项监督工作的后半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等4项监督议题,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中期督办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对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着力加强人大跟踪监督,打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让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从书本纸张上、文件往来中走出来,真正融入到全市人民的政治生活之中。

  四、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拓展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承担法定重大职责的社会职务,肩负党和人民重托,能否正确行使职权,将直接影响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在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搞好代表履职培训,突出重点、突出专题、突出针对性,使代表培训工作由“全覆盖”向“精细化”转变。鼓励代表加强学习,自觉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法律知识素养和履职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好代表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有计划邀请代表参与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依法监督等工作,悉心指导代表小组积极参与对口议题相关活动。做好代表履职平台开通和利用工作,建立市人大代表微信公众号、代表微信群等,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多向互动。三是按照“两个高质量”的要求,组织代表高质量提出建议,督促承办部门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相关工作情况,既要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答复率,更要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四是健全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管理,继续完善和落实代表履职考评和退出机制,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是扩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试点范围,试点旗县由2个增加到4个,试点苏木乡镇街道由14个增加到32个。工作中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与群众迫切需求相结合、坚持民生实事项目筛选和票决相结合、坚持评价评议与各方监督相结合,务求民生实事项目取得更大实效。

  五、持续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指出:“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站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上想问题、干实事,把人大工作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增强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贯彻中央从严治党新部署,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制度落实,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加快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效能,持续增强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密切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发挥好指导全市人大工作的作用,重点在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推动各级人大工作等方面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强化沟通协调,抓好督促落实,保证各项工作顺畅有序,共同做好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这篇大文章。

  同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更加全面高效地发挥人大职能。认真做好市委交付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任务和相关改革任务,纵深推进法治赤峰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期望重托。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奋力开创人大事业新局面,为新时代赤峰跨越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