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呈请,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文廷同志辞去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周向义同志辞去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邓子彬同志辞去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